中共淳安縣委關于踐行“四個人”要求鍛造勇立潮頭鐵軍排頭兵的實施意見
一,、總體目標
1.堅持干在實處、走在前列,、勇立潮頭,,推動“四個人”要求在淳安生動實踐、生根發(fā)展,。
總體目標:全面貫徹中央,、省、市,、縣各級黨代會和全會精神,,以落實“四個人”要求為總綱,,推進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引導全縣廣大黨員干部爭做“發(fā)展帶頭人,、新風示范人、和諧引領人,、群眾貼心人”,,致力鍛造“絕對忠誠、干事?lián)?、干凈自律,、充滿活力”的勇立潮頭鐵軍排頭兵。
二,、爭當發(fā)展帶頭人,,凝心聚力建設康美千島湖
2.提升發(fā)展理念。
3.增進發(fā)展能力,。
4.激發(fā)發(fā)展干勁,。
5.爭當發(fā)展標桿。
三,、爭當新風示范人,,造濃風清氣正良好氛圍
6.建設清正黨風。
7.營造清廉政風,。
8.醇化清明社風,。
9.涵養(yǎng)清白家風。
四,、爭當和諧引領人,,推進團結民主、政通人和
10.團結活潑講和諧,。
11.發(fā)揚民主促和諧,。
12.立足崗位展和諧。
13.維護平安保和諧,。
五、爭當群眾貼心人,,實現(xiàn)民得實惠,、黨得民心
14.善聽民聲知實情。
15.善解民憂出實招,。
16.善謀民利見實效,。
17.善潤民心重品德。
六,、組織保障
18.強化責任落實,。
19.加大考核督察,。
20.造濃工作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