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淳安縣委關于踐行“四個人”要求鍛造勇立潮頭鐵軍排頭兵的實施意見
一,、總體目標
1.堅持干在實處,、走在前列,、勇立潮頭,推動“四個人”要求在淳安生動實踐,、生根發(fā)展。
總體目標:全面貫徹中央,、省,、市,、縣各級黨代會和全會精神,以落實“四個人”要求為總綱,,推進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引導全縣廣大黨員干部爭做“發(fā)展帶頭人,、新風示范人,、和諧引領人、群眾貼心人”,,致力鍛造“絕對忠誠,、干事?lián)敗⒏蓛糇月?、充滿活力”的勇立潮頭鐵軍排頭兵,。
二、爭當發(fā)展帶頭人,,凝心聚力建設康美千島湖
2.提升發(fā)展理念,。
3.增進發(fā)展能力。
4.激發(fā)發(fā)展干勁,。
5.爭當發(fā)展標桿,。
三、爭當新風示范人,,造濃風清氣正良好氛圍
6.建設清正黨風,。
7.營造清廉政風。
8.醇化清明社風,。
9.涵養(yǎng)清白家風,。
四、爭當和諧引領人,,推進團結民主,、政通人和
10.團結活潑講和諧。
11.發(fā)揚民主促和諧,。
12.立足崗位展和諧,。
13.維護平安保和諧。
五,、爭當群眾貼心人,,實現(xiàn)民得實惠、黨得民心
14.善聽民聲知實情,。
15.善解民憂出實招,。
16.善謀民利見實效。
17.善潤民心重品德。
六,、組織保障
18.強化責任落實,。
19.加大考核督察。
20.造濃工作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