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島湖鎮(zhèn)余先生來電咨詢:我是某公司員工,前段時間,,在公司組織的一場活動中受傷,,導致右手骨折,,需要在家休養(yǎng)。想了解一下,,像這種情況,,能否認定為工傷?
記者邵建來調查核實:所謂工傷,,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因執(zhí)行職務而受到的意外傷害,。生產勞動過程應包括工作過程以及進行與工作相關事務的活動過程。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介紹,,工傷認定的三個要素為: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工作原因,。
按《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員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對此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和工作原因不能做狹義理解,應當作廣義理解,,即工作時間并非只指平常固定的上班時間,、工作場所也并非只是固定意義上的辦公場所、工作原因并非只包含員工按勞動合同確定的專職工作,,只要是單位基于自身利益而安排的與單位利益或公務活動有關的各項任務或活動,,均可認為是工作。
舉例說,,員工參加由公司組織的籃球比賽時,,在爭球過程中員工扭傷了或者骨折了,經社保部門調查,,籃球賽屬于公司組織實施的文體活動,,傷者參加單位統一組織的文體活動,具有與工作有關的合理性,最終可認定為工傷,,但是如果作為旁邊觀看的員工因為嬉鬧拉扯而受傷,,這個就很難認定為工傷,所以要針對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對此,,工作人員提醒,工傷認定需要看具體事情,、具體過程,,不能一概而論,該市民最好將情況具體反映給人社部門社會和保障科,,根據反映的具體情況進行相關的認定,,具體可撥打咨詢電話: 64812300。
千島湖新聞網 責任編輯:王筱倩 范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