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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員 周銳
近日,,縣公安局食藥環(huán)大隊民警在某生鮮電商平臺發(fā)現(xiàn)一店鋪虛假利用“千島湖有機鱉”品牌銷售甲魚,,涉嫌虛假廣告,。
經偵查,發(fā)現(xiàn)嫌疑人方某多次在某生鮮電商平臺利用千島湖清水鱉的名氣,,采購其他甲魚冒充千島湖本地甲魚對外銷售,嚴重影響千島湖清水鱉口碑和消費者利益,。
縣公安局偵查打擊中心四大隊聯(lián)合汾口派出所出動警力,,在杭州市余杭區(qū)抓獲犯罪嫌疑人方某。經查明,,犯罪嫌疑人方某自2024年5月至8月期間,,多次以營利為目的,在某農副產品批發(fā)市場進購大量水產品,,借助某生鮮電商平臺,,擅自使用市重點農業(yè)龍頭企業(yè)——千島湖清水鱉養(yǎng)殖有限公司的“千島湖鮮活有機甲魚”等原版宣傳圖片和文字,用于虛假廣告宣傳實施網絡銷售,。共銷售2萬余單,,涉案金額40余萬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方某因涉嫌虛假廣告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千島湖新聞網 編輯:章新建 汪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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