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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沁
近日,,山東一位大學生吃飯時付了餐具費,,并在飯后將餐具全部帶走,讓人忍俊不禁,,引發(fā)網(wǎng)友熱議,。
這位大學生認為,,既然支付了餐具費就相當于購買了那套餐具。在詢問商家后,,6個人按照一套餐具費1塊錢,,把餐具全都打包帶走。
餐廳的餐具付費使用并非新鮮事,,不僅在今天有,,也不只是在一個或幾個地方存在,而是普遍存在于各地,。
有法律界人士強調(diào),,餐飲業(yè)經(jīng)營者有義務提供免費餐具,這是餐飲服務應當包含的基本內(nèi)容;其次,,餐飲業(yè)經(jīng)營者如果提供收費餐具套裝,,應提前告知收費標準,保障消費者知情權(quán),,同時還應提供免費餐具供消費者選擇,,保障消費者選擇權(quán);再者,,遇到未經(jīng)告知而事后因餐具收費或者沒有免費餐具可選擇,,消費者可以拒絕付費,產(chǎn)生爭議可以向市場監(jiān)督部門舉報投訴,,也可以請求消保組織幫助維權(quán),。
然而,盡管有這樣的規(guī)定,,仍然有餐廳堅持對餐具收費,。消費者可能會認為這1塊錢是餐具的消毒費。但實際上,,這不僅僅是餐具費的問題,,還包括餐廳的其他收費項目,如茶位費,、紙巾費等等,,都需要進一步明確其合理性。
每套餐具的價值應該不止1元,,直接以已付餐具費為由帶走,,這種維權(quán)方式也許不可取,但這種對涉事商家“不法”行為的“反制”,,也給市場上的“陋習”一個警告,。
千島湖新聞網(wǎng)編輯:王筱倩 吳若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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