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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藝敏
她堪稱淳安(遂安)烈女子,,是個有故事的人,。十七歲嫁給方象瑛的兒子,,五天后守寡,為追隨丈夫而去,,一波三折,終于為自己贏得了一座“節(jié)烈坊”,,旌表閭里,。她名叫毛孟,,是毛際可的女兒。
一
毛孟(1664—1690),,家中最小,,上面還有兩個哥哥,毛士儀(幼范)和毛士儲(待旃),。其父親毛際可二十四歲中舉人,,二十五歲成進士,初授河南彰德府(今河南安陽)推官,,廉明不阿,,政績卓著;后調城固(陜西?。┲h,,再調浚儀(河南開封)知縣。毛孟跟著父親一起在浚儀生活,。
方象瑛在其《亡仲子行述》一文中提到:“余為求婚于同學毛子會侯,。毛子賞其文,曰神韻高秀如玉山上行快婿也,?!狈较箸c毛際可既是同學又是好友,他比毛際可大一歲,,兩人同為進士,,又都是朝廷命官。方象瑛是康熙六年(1667)進士,,授內(nèi)閣中書,,在京任職,是個七品官,;毛際可是順治十五年(1658)進士,,初在彰德府任推官,后為浚儀知縣,,也是七品官階,。方象瑛知道毛際可有個女兒叫毛孟,覺得兩家知根知底,,且門當戶對,,遂向毛際可提親,但對兒子方引祀的身體狀況有所隱瞞,。
方象瑛在《健松齋集》卷七“墓表”里,,有一篇《仲婦毛氏殉烈述》,專門記述此事:“庚申(1680),,予官京師,,四月遣仲子就婚于汴(浚儀),。兒于春實得脾疾,長途騾車憾頓,,疾遂甚,。”
據(jù)筆者查閱相關資料得知,,方引祀生于康熙元年(1662),,家中排行老二,上有一個哥哥,,下有一個弟弟,。他從小就體弱多病,“不耐勞”,,所以一直待在母親身邊,,不像哥哥和弟弟一樣,隨著父親到處游歷,。老二的身體狀況不太像父親所說“兒于春實得脾疾”,,我推斷這年春天,方引祀是又增加了脾臟上的毛病,,導致身體更加虛弱,,加之長途顛簸勞累,加劇了病情的發(fā)展,。
毛際可對這個“快婿”的病情并不太知情,,他當時對方象瑛的提親也表示贊同。于是,,康熙十九年(1680)四月,,毛際可遣人來遂安迎接方引祀到浚儀成婚,。時方引祀十九歲,,毛孟只有十七歲。
方引祀到浚儀后病病歪歪,,毛孟沒有嫌棄他,,而是“奉湯藥,親濯澣,,數(shù)月不解帶,。”端湯喂藥,,洗涮濯浣,,衣不解帶伺候著這個遵“父母之命”許配的丈夫。
同年五月,,方象瑛妻子吳氏病故,,方象瑛忍著悲痛,,修書一封于毛際可,讓他不要把此噩耗告訴兒子,。毛際可回復說:“婿病如此,,使復聞母訃,是速之也,?!狈揭雽δ赣H的感情特別深,也特別懂事孝順,,見有家書至,,他遂心生疑慮,以往父親來信都詳述母親病情,,現(xiàn)在只說“如前”,,“姑安我乎?”難道是故意要寬我的心嗎,?于是,,每天號慟不食,病體日沉,,挨至八月十九日卒,。
二
方引祀與毛孟的婚禮是八月十五日,沉疴在身依然還要舉辦婚禮,,是不是為了“沖喜”,,后人不敢妄測。結局是新婚五日后方引祀暴病而亡,,新娘子成了寡婦,。一個十七歲的女孩子,本應在媽媽身邊撒嬌,,可毛孟不然,,她心堅意決,決定殉夫而去,,乘人不備,,絕然跳樓。她住的地方“樓高二丈,,下砌石,,眾驚謂必死”,也是毛孟命大,,她被人救起來后,,“臥床一月,嘔黑血數(shù)升,竟不死,?!眱e幸撿回來一條性命。
眾人以為這事也就到此為止,,樓也跳了,,心志已明。誰承想,,此女心里早為自己樹立了一座牌坊,。我們在毛際可為自己女兒寫的《亡女吞金記》一文中已見端倪:“戊辰春(1688年),余為錢塘戴烈婦作傳,,有‘吞金不死’語,。亡女在旁讀之,微哂曰:‘吞金豈能死人乎,?’余時頗訝其言,。”毛際可雖然對女兒當時發(fā)問感到很驚訝,,但沒往心里去深究,,所以導致女兒后來有了“吞金”的舉動。
毛孟求死之心從未斷絕,,兩年后(1690)果有此舉,,吞食金耳環(huán)一對、金戒指二枚,,效仿戴烈女死法,,還是沒能死成。于是絕食十九日而歿,。
方象瑛《仲婦毛氏殉烈述》一文,,記載了該事件的全過程:“顧十年來,無日不以葬夫為念,。庚午(1690)十一月,,予歸自武林,遣婢請予卜葬并自營生壙于右,。予以事非可猝,,圖以從容,。尋覓慰之,。越數(shù)日,復再三申請,,悲泣不食……不得已多方廣求,,得吉地,形勢較勝,乃大喜,。十二月三日,,治壙粗畢,尚進粥,。停午忽有同日歸葬之語,,予聞急往諭之……對曰:‘夫子易簀時,誓不相負,。墜樓不死,,又吞金亦不死。所以隱忍至今者,,冀得吉土同穴,。今屆大葬,尚偷生人世耶,?吾志決矣,。’歷七日不食,。十二日,,仲兄待旃(二哥毛士儲)奔至,相對哭,,反復開諭,,皆不應,哽咽而已,。十三日,,待旃復曲勸之,正色曰:‘向以死許夫,,遲至十年,。今夫歸土,我何忍偷生,?則時不可不死,。婦德三從,我出嫁女,,夫歿無子,,惟有從夫同穴為正,則理又不可不死,?!迦眨∪?,升樓禮佛,,足軟力促,。二十一日辰時,正襟而逝,。計絕食凡十有九日,。”
方象瑛在文末嘆道:“嗚呼,,慟哉,!夫殺身成仁,丈夫猶難之,,仲婦一弱女子,,獨毅然為其難者,既無所苦,,又無所迫,,從容慷慨,兼而有之,。雖死猶生,,亦復何憾!”
這是一個烈婦追隨亡夫殉葬的故事,。嗚呼,!毛際可有沒有想到,他在《安序堂文鈔》一書中,,關于貞節(jié)烈婦的傳記,、墓志銘、墓表等不下十余篇,,完全是站在一個“衛(wèi)道者”的立場,,欣賞那些貞節(jié)烈婦,褒獎贊譽之辭,,充溢于筆端,。卻不知女兒站在邊上,看在眼里,,耳濡目染,,早已是暗自發(fā)愿:“恪守婦道,從一而終”,,做一個父親筆下贊許的人物,。
我不敢揣度毛際可寫《亡女吞金記》時的心情,表面冷靜,,內(nèi)心一定倒海翻江,,肝腸寸斷。因為他別無選擇,,這是作為一個“衛(wèi)道者”的職責,。女兒看似被強大的道德輿論所操控,、綁架,,父親何嘗不是被理學,、道德綁架了呢?女兒是一個“殉道者”,,父親則是一個“衛(wèi)道者”,,父女倆沒有誰是贏家。這里,,唯有程朱理學贏了,,制度禮教贏了,社會輿論贏了。
三
毛孟死后不久,,有人在獅城“西街”為她建造了“毛烈婦祠”,,祠的東面便是“毛宅大院”,北面是臺鼎書院和孔廟,?!傲覌D祠”內(nèi)供奉著她二哥毛士儲用十倍的銀兩贖回的那對耳環(huán)。
毛孟的事跡在坊間流傳,,文人賦詩稱頌,,郡縣各加旌表。事隔三十年后,,至“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具題,,奉旨建坊旌表?!保ā墩憬ㄖ尽罚樗龁为毥ㄔ炝艘蛔肮?jié)烈坊”,。
毛孟跳樓、吞金,、絕食,,用這樣極端的方式殉夫,是非曲直姑且不論,。但她那一縷“烈魂”,,是為追隨信仰而飄逝的,也算做到了“知行合一”,,用生命去踐行她心目中的“貞節(jié)”二字,。扼腕唏噓,慨嘆之余,,我總覺得今天我們與古人相比似乎缺少一點什么,,待人接物也好,為人處世也罷,,繁文縟節(jié)的揖拜少一些無妨,,但真誠和執(zhí)著卻不能少,,世故和油滑則不能多。否則,,心中無信仰,,眼里無追求,行為無準則,,得過且過著,,是否更顯可悲呢?
千島湖新聞網(wǎng) 編輯:葉青 姜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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