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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上海9月3日電(記者黃安琪)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于3日對上海海洋大學原副校長李延臣(副局級)涉嫌受賄罪一案提起公訴,。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書指控:2002年至2014年,被告人李延臣利用擔任立信會計高等專科學校副校長,、上海立信會計學院副院長的職務(wù)便利,,在后勤,、基建,、校產(chǎn)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依法應該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 新華網(wǎng)
千島湖新聞網(wǎng) 責任編輯:方志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