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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邵建來 通訊員 邵夏
樓上住戶安裝了保籠(即防盜窗)等建筑物,,樓下住戶不高興了,,稱樓上住戶的這一舉動,侵犯了他的相鄰權,,造成安全隱患并帶來生活不便。日前,,千島湖司法所調解了這么一起鄰里糾紛,。
林某和葉某是樓上樓下的鄰居,兩家居住在某幢樓已經好幾年了,。日前,,樓下的林某發(fā)現(xiàn)樓上住戶葉某不知什么時候在樓道通道口私自安裝了保籠等建筑物,,嚴重影響自家窗戶的采光,,對此,林某上門找葉某理論,,結果對方不但不同意拆除,,還態(tài)度惡劣,于是林某請求社區(qū)來給評評理,。
社區(qū)工作人員在實地走訪調查中認真做好記錄,,制定調解方案,并組織雙方在司法所進行調解,。調解中,,工作人員認為,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葉某在樓道通道口安裝?;\等建筑物,,影響到了通行、采光,,造成安全隱患和生活不便,。
最終,經過司法所和社區(qū)工作人員的耐心講解及開導后,,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重新握手言和,一場樓上樓下糾紛就此化解,。
千島湖新聞網 編輯:劉波 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