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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魯蘇
自2001年我國現(xiàn)行憲法實施日12月4日被確定為每年的全國法制宣傳日起,,每年的這一天,都成了全體法制工作者的盛大節(jié)日,。2014年國家又將之設立為國家憲法日,,使得這一天更加崇高和神圣。
設立“國家憲法日”,,傳遞的是“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的理念。這不僅是增加一個紀念日,,而且更要使這一天成為全民的憲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舉國上下尊重憲法,、憲法至上、用憲法維護人民權益的社會氛圍,,也是讓憲法思維內化于所有國民心中,,那就是:權力屬于人民、權力服從憲法,,沒有凌駕于人民之上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
憲法的生命力和權威在于實施,。違憲是最嚴重的違法,,這是由憲法與其他法律的關系決定的。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凌駕于所有法律之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是人民權利憲章,,最大程度集中了全國人民的共同意志,、追求和信念,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
憲法是法治國家立國的政治宣言,、治國的法律依據(jù)和強國的經濟憲章,它是法治社會的基礎,。法治要求具備以憲法為核心的完整和諧的法律體系,,法律應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并具有至上權威,而法律至上的核心就是憲法至上,,而憲法正是民主與法治的連接和統(tǒng)一,。
法治,是一種秩序,,它保證每個人的工作生活都能按照預期而正常進行,;法治,是一種文明,它倡導保障人人都追求崇尚的社會公平正義,!沒有法治,,就如同沒有紅綠燈,社會運行會陷入無序狀態(tài),;沒有法治,,就如同沒有方向盤,整個社會將會迷失方向,。
為法治吶喊,!為法治鼓擂!
千島湖新聞網(wǎng) 編輯:鄒楚環(huán) 姜智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