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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實生活中,,夫妻雙方離婚多數(shù)由于感情不合。最近在縣人民法院遇到的一起案件,,的確讓人哭笑不得。案由是離婚后的財產(chǎn)糾紛,可笑的是當事人雙方目前仍為夫妻,,且雙方之前是離婚后又復婚了。
這起案件顯得有些復雜,,男方說:我們之前離婚并不是因為沒有感情,,完全是在“假離婚”,。
妻子小方是本案的原告。她起訴離婚的理由很簡單:夫妻雙方因感情破裂,,所以簽訂離婚協(xié)議。按照協(xié)議的約定,,男方應補償女方22萬元,。協(xié)議簽訂完畢,,雙方離婚成功,。只是男方始終沒按協(xié)議約定去履行支付義務。于是小方向法院提起起訴,。
如此“怪異”的夫妻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婚后財產(chǎn)糾紛,,其中的隱情竟為哪般,?單看訴狀,都覺這起案件與普通離婚后的財產(chǎn)糾紛案件無異,,只是雙方離婚后,,一方?jīng)]按照協(xié)議約定去履行,,待查明事實即可作出判決。誰知在開庭答辯時,,丈夫小王代理律師的一番話,讓法官大為震驚,。
小王的代理律師說:小王認為自己并不需要支付妻子的補償款,,理由很簡單,小方和小王夫妻雙方是假離婚,,那個離婚協(xié)議是隨便寫的,。協(xié)議中對財產(chǎn)部分的約定應屬于無效合同,,所以無需履行,。當時要這樣做,只因國家對首套房與二套房貸及首付有政策差別,,且男方婚前有房子,于是兩人就以假離婚的形式,,想在購買二套房時享受首套房所能享受的首付及貸款利率的優(yōu)惠,。另外,雙方離婚后雖以女方名字購買了房產(chǎn),,證件也登記在女方名下,但那些購房款及之后的房貸均由男方在提供,。目前,當事人雙方仍然居住在一起,,在賬目上也有往來,,他們雙方在離婚后不久就重新復了婚,。從這些方面均可看出雙方是為了以合法形式,掩蓋達到享受國家優(yōu)惠政策的非法目的,所以故意離的婚,。為此,男方要求駁回原告的訴請,。
開庭過程中,,雙方均提供了相應的證據(jù),,以此來證明自己說的是事實,甚至也申請證人出庭作了證,。但由于在兩次開庭中,小方和小王都沒有親自到庭,,所以本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點評:本案中的這對夫妻,,如真為離婚協(xié)議中的約定拒不履行,甚至還訴至法院,,這就無可厚非了。而倘若真像丈夫小王說的那樣,,雙方當時是假離婚,,完全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去鉆國家的空子,這種行為完全是在破壞市場秩序,,同樣是要受到法律譴責的,。這樣做,不僅導致夫妻之間出現(xiàn)矛盾,,破壞夫妻感情,,在法律上,這種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行為”也屬于無效民事行為,??v觀本案,不管事實如何,,無論誰在撒謊,,他們?yōu)榱怂^的利益,夫妻之間絞盡腦汁在演戲,如此折騰,實在太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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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島湖新聞網(wǎng) 責任編輯:葉青 范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