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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20:15左右,,一外地游客王某和丈夫一起到千島湖明珠路千島某有機魚館消費,點了一份魚頭,。過了一會兒被告知魚頭重達4公斤,,王某就提出要取消訂單。但是店家拒絕,,以魚頭已經下鍋不能取消為由,,堅持要求王某支付魚頭的費用,而王某堅決不要這道菜,,因為前后下單與取消訂單只相隔半分鐘,,認為不合理,否則不在此繼續(xù)消費,,而店老板不肯,王某和丈夫就自行想離開,,店老板則不讓其離開飯店,。兩方就此發(fā)生了爭執(zhí),而后王某撥打了12315,,請求工商解決,。
據了解,當時王某在該店點了一盤蔬菜一盤螺螄,,魚頭是每斤68元,,總計消費是330元,是活魚現(xiàn)殺的,。后經淳安工商工作人員調解,,由店家減掉一部分餐費60元,王某總共付餐費270元,,店家同意調解,,兩方滿意,。
由此淳安工商提醒消費者,在酒店消費前一定要看清菜單再消費,,要問清每道菜的價格,,以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給自己的旅途帶來不愉快,。(通訊員 姜國標)
千島湖新聞網 編輯:葉青 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