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千島湖城區(qū)燈控地段道路交通事故明顯呈上升態(tài)勢,,其中,,機動車搶黃燈通行及機動車,、非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規(guī)定通行是造成事故發(fā)生的主要因素。而每一起事故的發(fā)生,,對事發(fā)地段的道路交通通行也造成了很大的影響,。“寧慢一分、不搶一秒”是很多駕駛人耳熟能詳的一句話,,但同時我們也看到,,在燈控地段,很多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駕駛人不按交通信號燈通行,、不禮讓行人,、搶黃燈通行仍比比皆是,由此,,事故也隨之而來,。
一、2010年11月20日20時許,,胡某駕駛轎車由新安東路往龍門路方向行駛,經宏山燈控地段左轉彎未按交通信號燈通行時與相對方向綠燈通行的由余某駕駛的二輪摩托車發(fā)生碰撞,,造成二車受損,、余某受傷的交通事故。
二,、2010年12月3日6時許,,方某駕駛電動自行車由移動公司往一家山水方向行駛,經明珠燈控地段時闖紅燈行駛與右側方向綠燈通行的由占某駕駛的轎車發(fā)生碰撞,,造成二車受損,、方某倒地受傷的交通事故。
三,、2010年12月7日17時許,,徐某駕駛轎車行經新安大街十字路口路段,遇前方燈控黃燈閃爍時加速行駛左轉彎,,與左方向綠燈通行由孫某駕駛的電動自行車發(fā)生碰撞,,造成二車受損、孫某倒地受傷的交通事故,。
為有效遏制事故多發(fā),,保障車輛、行人的安全有序通行,,特發(fā)布預警信息:
一,、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升駕駛人在紅綠燈路段的遵章意識,,不闖紅燈,,禮讓行人,使“寧慢一分,、不搶一秒”不僅耳熟能詳,,更能直達人心。
二、目前,,千島湖城區(qū)的非機動車大部分無有效號牌,,故非機動車闖紅燈時無法利用拍照對其進行處罰。對非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通行應加強直面管理和查處力度,,發(fā)現,、處理、教育應一以貫之,,不以稍縱而形成隱患,、不以善小而不對其為之。
三,、此外,,如新安東路秀水城酒店前路段、陽光路全路段,、南山大街全路段,、新安東路城中湖前路段等城區(qū)部分重點地段的交通事故仍居高不下,超速行駛,、不按規(guī)定超車,、不按規(guī)定會車、人行橫道線前不減速慢行等交通違法行為是造成事故甚至重大事故發(fā)生的主因,。下一階段,,上述路段的交通違法行為應嚴查嚴處,保障良好的道路通行環(huán)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