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新辦[2005]20號 浙ICP備05073341號 淳安縣千島湖傳媒中心版權所有 未經(jīng)授權禁止復制或鏡像 |
本報訊 (通訊員 潘文婕 記者 袁瑋) 職業(yè)打假人王海來滬代理訴訟,,狀告飛毛腿(福建)電子公司,、上海宏圖三胞公司涉嫌標識欺詐一案日前落槌,,徐匯區(qū)法院一審支持了原告高先生的訴訟請求,,判令解除高先生與宏圖三胞公司之間的買賣合同,,宏圖三胞公司退還高先生購物款205元,,并賠償205元,,飛毛腿公司對此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今年5月9日,,高先生在宏圖三胞上南路店購買了由飛毛腿公司生產(chǎn)的“飛毛腿”牌商務耳機,、藍牙耳機、旅行充電器各一個,。其中,,商務耳機和藍牙耳機的包裝盒均印有“SCUD中國馳名商標”字樣??墒褂昧藳]多日,,藍牙耳機便無法使用。令高先生驚訝的是,,在查詢了中國馳名商標官方網(wǎng)站后,,他發(fā)現(xiàn)飛毛腿公司獲得馳名商標認定的是電池,而非耳機,。于是高先生一紙訴狀將上海宏圖三胞公司和飛毛腿公司告上法庭,,并聘請王海作為自己的訴訟代理人。
高先生訴稱,,根據(jù)商標法等規(guī)定,,禁止商標所有人任意轉移自己的商標于新產(chǎn)品上。同時,,消保法規(guī)定經(jīng)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真實信息,,不得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由此,,高先生請求法院判令解除與宏圖三胞之間的買賣關系并退還購物款205元,,并增加一倍賠償205元共計410元。
法庭上,宏圖三胞公司辯稱商場作為經(jīng)營者在銷售過程中并不存在欺詐行為,。飛毛腿公司則承認該公司生產(chǎn)的藍牙耳機確實未被認定為馳名商標,。
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原告所購商務耳機及藍牙耳機尚未得到馳名商標的認定,,但在包裝盒上印有馳名商標字樣,,由此可以認定宏圖三胞公司在銷售行為中存在未向消費者提供真實信息而構成欺詐的事實。作為生產(chǎn)者一方,,飛毛腿公司未嚴格規(guī)范使用馳名商標,,擅自使用“馳名商標”字樣,因此飛毛腿公司也構成欺詐的事實,。據(jù)此,,法院一審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新民晚報
千島湖新聞網(wǎng) 責任編輯:姜智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