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換)領《機動車登記證書》 一,、辦理地點
車輛管理所辦理。
二,、辦理時限
(一)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辦結。
(二)換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自受理之日起一個工作日內辦結,。
三,、收費
收取機動車登記證書工本費10元/證,。
四、提交的資料,,屬于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還應交驗車輛
(一)《補領、換領機動車牌證申請表》,;
(二)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三)屬于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還需提交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拓印膜,;
(四)屬于換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應將原《機動車登記證書》交回;
(五)因被行政執(zhí)法部門依法沒收并拍賣或者被仲裁機構依法仲裁裁決或者被人民法院調解,、裁定,、判決的機動車,,現(xiàn)機動車所有人未得到《機動車登記證書》的,需持行政執(zhí)法部門,、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證明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協(xié)助執(zhí)行通知書》,;
(六)對機動車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殘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場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應當出具有關證明。